關于進一步做好2015年中心城區建設工地防汛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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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政府2015年6月29日防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今年以來省、市政府有關防汛工作安排部署,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中心城區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建設工程汛期安全渡汛,現就進一步做好今年建設工地防汛工作安排如下:
一、健全完善防汛組織體系,加強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有關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防汛工作,切實加強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好各有關監管單位(部門)、建設業主、監理、施工單位的行政首長(法定代表人)擔任本單位汛期防汛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構建以行政首長(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為核心的領導機構,全面安排部署好本單位汛期防汛安全生產工作。要建立健全專門組織管理機構,配備專門管理人員,組織開展做好本單位施工現場的防汛工作。
項目經理作為各具體施工項目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現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及時排查、消除施工現場的各類事故隱患,根據天氣變化合理安排工程進度和施工工序,確保生產安全和一線操作人員生命安全。
二、有關具體工作安排
(一)科學制定、修訂防汛應急預案
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健全和完善汛期防汛預案。按照預案要求,有序開展防汛工作,提前做好汛期預防和其它各項準備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汛搶險應急機制
要完善和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確保汛情信息和調度命令的暢通。密切關注當地氣象部門的預報信息,及時掌握水情雨情預測預報。對出現的汛期險情和生產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并迅速啟動汛期應急救援預案,力求將災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三)開展防汛應急演練
各企業、各施工現場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和工程特點,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防汛應急演練活動,要廣泛進行應急處置的動員,提高對險情、災情的快速處置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做好防汛物資儲備
各有關單位、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防汛物資和設備,將物資存放在有利于隨時調用的場所,并派專人負責設備的落實和檢修,確保在汛期能看得見、拿得到、運得出、用得上。
(五)認真做好建設工地的防汛自查和監督檢查工作
按照省政府防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對今年的防汛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動員、再檢查、再落實,查漏補缺、不留隱患。
1.自查工作安排
各建設業主、監理、施工單位要立即組織開展對本單位每一個施工現場的防汛工作進行拉網式自查。防汛經費不足、不落實的要馬上加以解決和落實,全面梳理和排查各類防汛安全隱患,限期加以消除。新安排工作、新的作業面要防止和杜絕出現新隱患。
2.監督檢查工作安排
成都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要再一次對所監督工程項目的防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成都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要再一次對地鐵施工工程項目的防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高新區規建局要再一次對高新區內所監管施工工程項目的防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天府新區成都片區規建局要再一次對天府新區成都片區范圍內所監管施工工程項目的防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五城區建設局要在本區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再一次對本區內所監管施工工程項目的防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同時,請市城管委、市水務局安排做好未納入成都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監督的道路整治工程、污水治理工程的防汛檢查工作。
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對自查自糾不力、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相關單位,要依法嚴肅處理,確保汛期施工安全。請各監督檢查單位要將地鐵項目工地、深基坑工地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進行檢查,并將此類工地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
特此通知。